一、非利用土地包括哪些?
未利用土地是指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未利用土地一般需要治理才能利用或可持续利用。
未利用土地中又分出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他8个二级地类。
(1)荒草地。树木郁闭度<10%,表层为土质,生长杂草,不包括盐碱地、沼泽地和裸土地。
(2)盐碱地。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耐盐植物的土地。
(3)沙地。表层为沙覆盖,基本无植被的土地,包括沙漠,不包括水系中的沙滩。
(4)裸土地。表层为土质,基本无植被覆盖的土地。
(5)裸岩石砾地。表层为岩石或石砾、其覆盖面积大于或等于70%的土地。
(6)其他未利用土地又分为:
①其它土地。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它水域地。
②河流水面。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下面内容的土地。
③湖泊水面。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下面内容的土地。
④苇地。生长芦苇的土地,包括滩涂上的苇地。
⑤冰川与永久积雪。表层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二、土地确权后农村户口改为城镇户口,土地怎么处理?
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小编认为‘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2,因民族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民族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三、非住宅破产拍卖土地处理攻略
了解非住宅土地破产拍卖
近年来,随着经济进步的变化,非住宅土地破产拍卖成为一个非常被认可的话题。在经历了一段时刻的繁荣后,一些非住宅用途的土地可能由于各种缘故进入破产程序,而拍卖就成为了这类土地权益变更的渠道其中一个。
非住宅破产拍卖的影响
非住宅破产拍卖对相关利益方都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原土地所有者、债权人以及潜在购买者都需要了解拍卖程序和相关规定,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怎样处理非住宅破产拍卖土地
1. 了解拍卖程序:开门见山说,参与者需要深入了解破产拍卖的程序和规定。这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拍卖流程,需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2. 确定购买意向:对于潜在购买者来说,需要在确定购买意向后,对土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包括土地性质、规划用途、周边环境等影响,以便未雨绸缪。
3. 合理评估风险:参与破产拍卖需要理性看待风险,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法律纠纷、土地质量难题等情况,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与应对准备。
4. 寻求专业帮助:鉴于破产拍卖涉及的法律、金融等多个领域,参与者可能需要在拍卖经过中寻求律师、评估师等专业帮助,以确保自身利益。
小编归纳一下
通过深入了解非住宅破产拍卖的程序和相关规定,以及合理评估风险和寻求专业帮助,参与者可以更好地处理这类土地的拍卖经过,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
感谢无论兄弟们阅读这篇文章小编将,希望这篇文章小编将能够帮助无论兄弟们更好地处理非住宅破产拍卖土地的相关难题。
四、我是农村户口,但没有土地怎么办土地确权证?
没有土地是无法办理土地确权证的。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终的确认和确定。
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操作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责任其中一个,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
土地权属确定的规则有依法规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规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规则。
五、农村户口然而没有土地可以分红吗?
农村有户口没土地怎样补偿?
可以分红。因征地失地的农民补助:
1、征地补助:关于农村里的征地补助,有些地方的农村里,其征地补助款按照每亩几万元钱的价格发放给农民;而有些地方的农村里,其征地补助款是按照当地土地前三年总产值的平均值的5—10倍价钱发放给农民。
2、粮食补助:农民土地一旦被征收后,农民就只能在市场上购买粮食了。民族考虑到这个情况,对征地的农民是会发放粮食补助的。其标准按照1亩/2000元给农民进行粮食补助,有效期为20年。
3、失地低保:在征地失地后的农村里,凡是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的人,每月可以领到55元的失地低保。据有些农民反应,今年的失地低保又上涨了,每月可以领到80元左右了。
六、爸爸是农村户口,我是城市户口能继承爸爸的土地吗?
不可以继承。城镇居民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个人的遗产,不能继承,它需要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才能使用。只能继承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子,但宅基地无法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城镇居民不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承受主体,城镇居民不能申请取得或者继受取得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如承包人的户口本上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土地还在承包期内的,家庭成员可以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集体收回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民族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七、孩子是农村户口没有土地如果土地被征收民族是否有补助?
一,有补助,只要当事人的户口在本村内的,就是本村集体经济的成员,就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的分配权; 1,孩子没有土地,可以是由于孩子出生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调整; 2,没有土地,不代表孩子的集体利益分配权就因此丧失。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 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 因民族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资格: 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民族有关规定的士官; 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的; 因外出经商、务工等缘故,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成员权利义务的。
第九条 普通成员资格因下列情形而丧失: 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 全家迁出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未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的; 因城市扩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明晰产权转变为城市社区的; 因政府行为、国防建设导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的。
第十条 下列人员确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特成员: 原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因不同缘故依法丧失或自愿放弃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中的一项及其以上的; 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形成非初次婚娶(招)关系的; 通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捐交公积公益金的形式加入的; 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形成产权转让关系的。
第十一条 独特成员资格因下列情形丧失: 死亡或符合民法规定宣告死亡条件的; 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权利的; 历史形成长期未履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义务,未享受权利的。
八、农村户口迁地址后可以申请土地吗?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个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缘故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天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其中一个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九、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土地就没有了吗?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也就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所有,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学说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农村户口在农村的土地,实际上分为三大部分:
1.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是30年,剩余的期限可以继续使用。当然,在地多人少的地方,到期也没人管的情况时常有。
2.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自迁出之日后,可以继续使用,直到该房屋天然垮塌。也就是说,按政策,不能再继续扩建与改建。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即使扩建与改建也没人举报与反对,有关部门也无从管起。
3.自留地(菜地等):按政策也不能在使用,如果在当地的人缘关系不错,没人反对,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换一种角度说来,如果遇到那里民族搞建设征收土地,就将不再享受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在没有特别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宅基地、自留地,一般当地村民也不会特别反对,毕竟在当地生活过,几许留点情面。
十、2021年农村户口迁出要交土地吗?
承包期三十年,承包期没到,户口迁出也不用交土地。
